教师监考工作流程
教务函[2006]153号
序号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 注意事项 |
1 | 考试开始前15分钟 | 监考教师(2-3人)佩戴监考证到达考场,验收任课教师送达的试卷 | 检查试卷份数 |
2 | 考试开始前10分钟 | 监考教师整顿考场秩序(安排座号。清理桌洞及地面,检查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) | 确保考生身边没有与课程相关的材料,无证件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|
3 | 考试开始前5分钟 | 一位监考教师宣读《考场规则》,另一位整理试卷,准备分发 | |
4 | 考试开始前3分钟 | 监考教师分发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并提醒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 | |
5 | 考试开始 | 两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站立监考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| 若发现违纪现象,注意保留证据 |
6 | 考试开始后30分钟 | 一位监考教师核对缺考考生的信息并填写到监考记录中,另一位指导到场学生签名 | 缺考考生记录其学号、姓名 |
7 | 考试结束前15分钟 | 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,填写考生信息 | |
8 | 考试结束 | 收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填写监考记录(若有违纪情况,需填写两份) | 收卷时注意维持秩序;监考记录填写完整,无缺项,字迹工整、清晰 |
9 | 收卷完成后 | 核对试卷份数与监考记录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| 核对完成前不允许考生离场 |
10 | 核对完成后 | 将试卷、考生签名单、监考记录等所有考试材料上交到指定地点 | 若有违纪情况,另一份与违纪证据一起上交学校考务科 |